报纸分印亟需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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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3:51 中国青年报 | |
自由人 为了方便读者订阅报纸,很多报社都在报社所在地之外设立分印点,通过现代高科技手段在极短时间内在不同地区完成传版制版工作,保证外地读者与总部所在地读者一样,第一时间里读到新鲜出炉的报纸。绝大部分报纸在总部之外的地区,除了有时不能享受总部所在地区的彩版印刷外,在内容上绝对无差,因而很少受到外地读者质疑和诟病。 然而,在笔者所在的城市———江苏省盐城市,看到几份报纸的分印情况却不如人意。有两份在本地出版的报纸与这两家报社的总部所在地———南京———看到的报纸相差很多:首先,在版数上有差别。盐城地区的发行版数一般要少。其次在内容上,因为版数不对,内容差别自然显现。本地版除了保证新闻版面之外,其他版出得很不正常。省下来的版面或搞本埠新闻,或发本地广告,内容相差很大。 对这两个方面的问题,综合业内人士的解释,意见大致如下:一、少掉的版数基本是服务版,内容几乎是南京地区的广告,这样的广告发到盐城去没啥意思;改登地方新闻和本地广告,不是更具有现实意义和可读性吗?二、因为分印增加了发行成本,减少一些阅读性差的版面是为了节约成本;三、分印点的发行由分部负责,总部不承担责任。 第一点解释让人能够接受,外地广告在本地发行确实徒占版面。第二条显然是强词夺理。是的,设立分印点不可少地增加了出报成本,但你有没有计算发行量扩大因此增加的收益?方便读者的同时,报社也增加了传媒影响和经济效益,这一失与一得至少得扯平吧,何来减少版数节约成本之说?这一条不合理!最后一条令人忿懑。从法律关系上讲,读者订阅报纸,是与报社总部签署的服务契约,不是与报纸的分部或分印点发生关系。读者花了与总部所在地读者同样的订报费,得到差别很大的服务,这个服务不到位的责任应由总部来承担。 跟外地的文友聊起这些情况,发现几乎各地都有类似情况,他们也意见纷纷。个人认为,这种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必须得到纠正。从规范办报行为和维护读者利益两个方面着眼,国家新闻出版署都应对此予以关注,研究对策,出台有针对性的硬性规定,规范报刊分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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