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用地标准普遍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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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5:3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 】为优先考虑教育用地,保障中小学用地规模,《深标》修订稿提高了中小学人均用地和建筑面积指标。 据了解,对于我市教育用地不足的问题,去年“两会”期间,就有政协委员提出关于教育用地的提案;在今年“两会”期间,又有十余名政协委员再次提出《关于加强合理规划,留足教育发展用地的建议》。而在《深标》修订稿中,中小学人均用地和建筑面积指标均有所提高。 1997版《深标》规定,小学每座位平均用地面积10-12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座位5-6.5平方米。《深标》修订稿则将用地面积指标提高到每座位14-17平方米,建筑面积指标提高到每座位6.5-7.5平方米。 1997版《深标》将中学用地指标统一规定为:用地面积每座位14-2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座位6.5-8平方米。《深标》修订稿则规定:普通高中用地面积每座位18-21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座位8.5-10.5平方米;初中用地面积每座位15-18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座位8-9.5平方米。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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