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结算账户无需重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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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8:13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24日讯 央行规定,从9月1日起,商业银行应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今天,记者了解到,岛城大部分银行已经制定了新的实施办法:储蓄账户原封不动转成结算账户,定期存款或其他存款另开账户。 招商银行个人银行业务处有关人士透露,从9月1日起,“一卡通”账户将被默认为结算账户,如果有定期存款可另开一个储蓄账户。工行有关人士也表示,目前该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已经被默认为“准结算账户”,从9月1日起,客户填写“结算账户申请书”就可以将储蓄账户正式更名为结算账户。(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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