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修改银行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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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8:48 华声报 | |
华声报讯:据新华网报道,中国日前宣布了第7次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由现行的6%提高到7%,以应对目前国内货币信贷总量的过快增长。与此同时,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正在审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正案草案,央行的货币调控职能得到了立法者的广泛强调和关注。 正在北京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24日分组审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和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许多委员认为,这三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将起到重大作用。 中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审议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时称,“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分工应当是人民银行管理货币政策和货币市场,推进货币市场的发展,而新成立的银监会则偏重规范和监管市场。” 他认为,现在的修正案草案里人民银行的货币管理职能还不够突出,特别是对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规定不明确,应当写明货币政策委员会审查货币政策和提出建议的职能。据悉,修正案草案增加的条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1993年设立的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由央行、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有关政府部门和银行业、企业界的人士组成,负责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讨论货币政策,提出建议。 金融专家对此提出了更为激进的建议。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王召认为,未来货币政策委员会应提升为决策机构,并通过规范的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决策。“央行在货币政策的制定上应该有更大的决策权,能够独立选择和制定货币政策取向,决定利率、汇率水平和货币供给量。”王召称。 他认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改变现在官员过多,学者偏少且任期过短的状况;引入部分人民银行大区分行的官员,充分表达来自地方的呼声;同时,企业界和银行界的代表应更多来自行业组织,反映各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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