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书也该“召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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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8:48 南方都市报 | |
议论风生 据8月2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崔女士给8岁的女儿买了一本中国致公出版社出版的《小学生作文一千个怎么办》,崔女士还有100多页没看完,已经看出十来处错。她为此按照书上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对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这本书错误太多”。对方表示,这里是出版社发行部,不管这事。 买书者即是消费者,出版社在提供给他人不合格产品之后,居然还如此振振有辞,实在让人意外。难道,就任由这些问题书横行?问题书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除了迷惑读者,让一些汉字的常规用法混淆外,对中小学生危害最大,弄不好会误人子弟。因为学生缺乏主观判断能力,又认为“书上的都是正确的”,错误会对孩子们产生不利影响。 大凡商品,都有一个保修期。只要在一定限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免费维修或者调换。图书也是一种商品,也必须对书的质量作出保证。但是,目前的图书除了“如有装订问题,免费调换”外,几乎没有其他承诺。这是极不合理的。读者买书,买的是里边的内容,内容出现了问题,出版社必须负责。图书又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卖出后无法“维修”,只能调换。 我认为,出版社该学学国外一些企业的做法,问题书也该“召回”。这是对社会负责,也是维护出版社声誉的最基本要求。 叶辉(河南 编辑)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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