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羊倌用法律讨回血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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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15:40 锦州晚报 | |
本报讯(李洪斌见习记者李昭昭)一羊倌被雇用放羊三年,雇主却分文不给,羊倌举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了公道。这是记者从古塔区法院了解到的。 羊倌名叫李江,今年24岁,家住市食品公司冷冻厂住宅,1999年6月经中介介绍被市自来水总公司维修工人张东雇用放羊,双方协议:自2000年6月,李江为张东放羊三年,其间李江的吃、住、穿均由张东供给,张东三年应支付给李江5000元佣金。2000年11月和2001年11月,张东曾以李江的名义先后在银行办理了两笔共计2500元的定期存款,但未将两笔储蓄存单交给李江。三年过去了,李江向张东要取佣金,可张东却一口否认,说两笔储蓄存单上的钱已经被李拿走了。 做了三年羊倌却没有得到雇主的一分钱,李江气愤之下,一纸诉状将张东告上了法庭。古塔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证明李江与张东的雇用关系事实成立后,将问题聚焦在持有异议的取款凭条上的笔迹,于是法院将取款凭条委托给市公安局进行了文检鉴定。鉴定结果证明取款人不是李江,是另有其人。 在证据面前,张东终于道出内幕:2002年6月,张的兄弟张前因盗窃被处罚,张东曾指使其妹夫王华将两笔款项提前支取,并以此缴纳了公安机关的罚款。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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