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1500元就不告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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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6:0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袁锡卿)14岁的宁乡女孩小云(化名)遭一男子多次强奸后怀孕,其养父母竟与强奸者达成肮脏的交易:让强奸者出1500元营养费“私了”! 小云家住宁乡县流沙河镇苏家村,是初中一年级学生。2002年11月3日上午8时,小云正在家做早饭,其养父何德华在宁乡县城收废品,养母有事去了镇上。30多岁的同村村民王和义来到小云家,见没有其他人在,竟兽性大发,将小云强奸。完事后,王和义警告小云不准向任何人说起此事。 此后,王和义见没人发现自己的恶行,胆子更大了。从2002年11月至2003年2月短短3个多月时间里,王和义对小云进行了6次强奸。 今年3月,小云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肚子越来越大。小云的养父母以为小云有病,便带她到宁乡县城一医院检查,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小云竟然已有4个月身孕! 在养父母的追问下,小云说出了王和义。之后,王和义向何德华承认了强奸小云的事实,但他要何德华不要声张,并表示愿意出1500元“私了”。何德华竟然接受了。随后,他带小云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今年14岁的小云原本是常德石门县人,才1岁的时候,其母与其父离婚后远嫁河北,从此,小云和大她13岁的姐姐小丽及父亲相依为命。1993年,小丽出嫁到宁乡,因其父眼睛失明,且有听力障碍,无力抚养4岁的小云,小云便跟着姐姐到了宁乡。小丽长期与丈夫一起在长沙做小本生意,便将小云托付给与其夫家关系较好且没有小孩的何德华夫妇抚养。 前不久,小丽因事回宁乡,从邻居处得知小云遭强奸怀孕竟被“私了”之事,深感震惊,对王和义的禽兽行为和何德华夫妇见利忘义之举十分痛恨,她立即向公安部门报了案。目前,警方对此已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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