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法庭”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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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6:45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一) 最近,在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记者旁听了一次“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案件审理过程。与众不同的是,这个法庭审判组的3名成员全是女性,除由法院的一名女法官担任审判长外,还聘请了章贡区妇联两名负责维权事务的女干部担任陪审员。 合议庭受理的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诉讼案。在忍受丈夫长达6年的打骂折磨后,青年妇女小张一改往日的怯懦,镇定地向法庭陈述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合议庭经过审理,当庭判决双方离婚。庭审结束后,小张喜极而泣,拉住两位陪审员的手久久不放:“谢谢你们替我主持公道,法庭上有‘娘家人’撑腰,我这心里就踏实了。” “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是一个受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民事、经济和刑事自诉案的专门法庭。它是章贡区法院和妇联探索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的一次尝试,被妇女们亲切地称为“娘家法庭”。 (二) 章贡区妇联主席刁爱珍说,由于妇联是群众性组织,维权工作既无强制性,又无裁决性,只能运用伦理道德、法律条文等规范做工作,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协调来解决问题;对于那些不能调解,只能诉诸公堂的重大侵权案件,妇联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何况许多受害妇女和儿童往往不敢也不知道如何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妇联方面迫切希望改变传统单一的维权模式,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延伸自身的“代表”职能。 在法院,受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呈逐年上升之势,这些案件分散在各个业务庭室中。法院也认为,寻求与妇联方面的合作,成立一个专门受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审判法庭,是非常必要的。 (三) 家住章贡区南京路的邹老太已经80多岁了,她的两儿一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邹老太也想过上法院,但她一来没有钱,二来不知怎么打官司,就一直拖了下来。事情反映到“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后,“合议庭”的陪审员热情地接待了她,不仅帮她代写诉状,还向法院争取免去了她的诉讼费用。邹老太最终赢得了官司,拿回了自己应得的赡养费。 案件判决以后,执行是一个难题,特别是离异家庭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拖欠现象非常严重。针对这一情况,合议庭陪审员把大量的精力放在案后的跟踪回访上,及时掌握义务人的去向和财产状况,一旦义务人拒不履行,就立即与法院联系,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水南镇16岁少女婷婷的父母离异后,父亲拒绝为她支付学费,致使她面临失学的危险。新学期开学前,合议庭将其父王某传唤到庭,一面严肃指出他的错误,一面耐心地做他的思想工作,王某很快改变了态度,将2000多元的学费送到了婷婷手中。(四)妇联干部出任陪审员,看似一个小小的变化,带来的却是维权方式的革新,使妇联干部获得和拥有了对案件处理的发言权和建议权,无形中大大提高了妇联在群众中的威信。 特邀陪审员李六英说,以前常见到一些妇女面对法庭调查,只知道一味地哭,结果把妇联的咨询意见忘得一干二净,有理也说不出。而作为妇联干部,自己只能旁听,无法替她据理力争。现在情况不同了,自己可以在庭审时设法减轻受害妇女的焦虑与不安,鼓起她们的勇气,并在合议时为她们说话,主持公道。 不仅如此,“娘家人”进驻法庭,还将法院的司法优势与妇联的“娘家人”特色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了群众团体维权和司法维权的合力。法庭严肃的审判环境和独具的审判手段给侵权者构成一种无形的震慑力量,有利于案情调查和案件审理。同时,妇联干部还可以发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特长,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思想政治工作,缓和矛盾,防止当事人缠诉。按章贡区法院院长曾建生的话说:“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使法院和妇联优势互补,实现了法院、妇联和当事人的“三满意”。 (陈良万 本报记者蔡超然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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