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妇联乐普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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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8:1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高秀淑)在怀宁县司法局近几年开展的“法律顾问进农家”活动中,该县各级妇联干部主动配合乡镇及司法部门当好普法宣传员、辅导员、监督员,促使法制宣传与依法维权相结合,增强了农户特别是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 早在1995年,该县金拱镇法律服务所便首创家庭法律顾问活动,紧接着凉亭、洪铺、五横等乡镇的农户也纷纷与基层法律工作者建立了顾问关系。目前,全县已有3.5万户家庭聘请了法律顾问。各乡镇坚持自愿原则,农户只要每年交10至15元服务费,就可到法律服务所领取一张“法律服务卡”,全年享受法制宣传、民事调解和代理诉讼等12项服务。为解决人少事多的矛盾,由法律事务所在每个行政村聘请2至3名兼职法律工作者,其中大多是基层妇女干部。 在这一活动中,该县各级妇联积极做好普法教育工作,配合基层法律工作者宣传依法治国方略,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村法律顾问每年都要利用农闲时间,召集聘请法律顾问的农户上一两次法制课。同时采取以案释法、以事析法的方法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洪铺镇男青年汪某与一女青年恋爱不成,便私藏凶器扬言报复。镇法律服务所和镇妇联赶到现场,向男方宣传《婚姻法》,耐心疏导教育,及时化解了这起纠纷,并向群众进行了一次法制宣传。对少数法制观念差的农户,家庭法律顾问便主动上门宣传,督促其依法办事。洪铺镇冶塘村妇女陈某因生女孩受到歧视和虐待,镇妇联协同镇法律事务所的同志到她家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讲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婚育观,指出重男轻女的错误和虐待生女孩母亲行为的违法性,促其丈夫主动向妻子赔礼道歉,起到教育一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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