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公共秩序需要市民维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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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8:59 南方都市报 | |
观察家 8月25日,本报刊载了两则广州发生的新闻,一则题为《两百人哄抢免费牛奶》,另一则为《狼狗车上“坐”乘客纷纷躲》。两则新闻的内容看似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如果我们稍做分析就会发现,“抢”和“躲”的行为虽大相径庭,但却都折射出市民在公共秩序中的角色错位,“抢”实质上是在公共秩序维护中市民一种“错误的作为”,“躲”则又是一种“错误的不作为”,许多时候,公共秩序遭破坏都与这两种行为倾向有关。 据新闻所述,之所以在牛奶促销现场发生哄抢,是因为当时有人不遵守秩序插队,结果其他人纷纷效仿,导致秩序混乱,整个过程就像一系列的链条反应,既迅速又猛烈。可以看到,本来大多数人都有尊重游戏规则、遵守公共秩序的自律意识,但事态发展过程证明,良好公共秩序仅靠自律意识是不行的,因为总有个别素质差的人时常会挑战规则,如果对这些人没有及时地制止,那会树立起一种恶劣的模范,如果有利益的驱使,越来越多的人会对劣行进行效仿,当人们都来颠覆游戏规则和正常秩序时,大家都会失去罪恶感和羞耻感,公共秩序的大堤因此很容易就会被冲溃。 在另一则新闻中,公交车上本来秩序井然,但是那名带着大狼狗的乘客一上车,秩序立刻就被打乱了。在事情发生过程中,人们不是去制止违规者,而是纷纷躲避,甚至“弃座而逃”,人们有着种种的不满却不敢对着狼狗的主人,而是全部发泄到公交车司机身上。在两则新闻中,公共秩序之所以受到损害都是因为违规者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在秩序将被破坏的重要关头,每个人的脑子里想的不是站出来制止那些违规者,用公众的力量去威慑他,而是要么加入违规者的行列,乘机捞取利益;要么在一旁漠然观看,等待管理者(如保安、警察等)的介入;要么干脆远离违规者,消极逃避。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会发现,公共秩序不但需要市民自觉去遵守,更需要市民积极去维护。我们不能总把公共秩序的维护责任推到那些管理者身上,毕竟管理者总是有限的,他们不可能无处不在。当管理者力不从心或缺位的时候,每一个市民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但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律,同时也不能“各人自扫门前雪”,要对那些破坏秩序的行为进行制止,如果每个人都有这种想法的话,就会形成一种整体性的力量,群体性的良知,这样的力量与良知是良好公共秩序的基石。 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要有一种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机制,这样的机制与行政管理机制应该是并行的。每一个公民不但要有遵守社会公德的自觉性,更要有一种公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对于那些不良的社会现象不仅要抵制,更要拿出勇气站出来制止。可在现实中,这样的勇气实在太少了,许多时候,那些出来说公道话,制止劣行的人不仅少之又少,而且他们还经常被嘲笑,被认为是“多管闲事”,这样的心态实质上是一种病态。公共秩序需要每个市民主动参与维护,我们有责任爱护这个城市,每个公民都有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责,对此我们要有正确的认识。 本报评论员 于平 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广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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