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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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9:0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李桂文通讯员任宣)“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以实际居住地为原则进行户口登记。”这条规定早在2001年就被列入广东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措施。但由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在与劳动就业保障、社会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优抚安置、征兵、退伍转业等政策相衔接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目前还不能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 省公安厅日前在答复省人大代表时表示,待有关部门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改革措施基本决定下来以后,再报请省委领导批准重新启动有关改革措施。 人大代表:取消户口“限制” 在今年初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王泽华等14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取消户口限制”的建议。据介绍,广东流动人口超过2200万,他们当中不少人虽未取得户籍,但已完全融入居住地。同时,要推进城镇化就必须改革目前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要为农村人口自由流动创造宽松的条件。 为此,代表们建议制定多层次的户口准入基本条件:在县级市及其以下地区,具有合法固定居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者可入户;在地级市,具有合法固定居所有连续工龄三年以上的固定职业者可入户;在特大城市落户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准户口”,准户口条件可参照地级市准入标准,第二步是经过五年的准户口过渡期后,申请人可转换为正式户口。 省公安厅:户改有三大问题 日前,省公安厅在答复中表示,早在2001年12月27日,省公安厅就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提出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明确规定“以实际居住地为原则进行户口登记”。 由于改革措施涵盖了我省目前存在的户口管理问题的主要方面,影响到一些相关政策的执行与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优抚安置、征兵及退转军人政策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衔接的问题。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户口性质后,如何重新制定相应的征兵及优抚安置比例,如何安置退转军人,是民政部门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划分与户籍管理制度相衔接的问题。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以后,城市区域将进一步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线势必提高,各地财政困难的问题将更为突出。 3、与社会保险、就业保障政策相衔接的问题。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区的社会保险与就业保障还只能覆盖城镇中的非农业人口,取消户口性质划分以后,社会保险与就业保障的覆盖面扩大,将给劳动就业和财政指出带来巨大压力。 省公安厅表示,去年2月初,省委领导建议缓行“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待拿出实施方案,再发具体操作办法。 根据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目前各地已暂缓执行《通知》。当前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是理顺、解决甚至完全剥离或取消那些长期依附户籍上的诸多功能。今年,省公安厅将继续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我省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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