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执结棘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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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9:1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深圳讯 (记者陈阳阳)强制拆迁房屋,常常会引发开发商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矛盾。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了解到,该院通过制定强制拆迁的裁定,把强制拆迁交由法院管,把安置补偿问题交给户主和开发商协商,从而顺利地执结了一宗棘手的案件。 开发商拆迁户共商补偿问题 该案系南山区建设局提出的强制拆迁房屋申请。南山区建设局对拒不拆迁的拆迁户陈某依法作出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书》,陈某因对补偿数额有异议拒不执行,影响了南山区政府对整个南头一甲一村的改造进程。 南山法院立案受理后,行政庭作出了对陈某的房屋强制拆迁的裁定。由于户主陈某不住在被拆迁房屋内,住址不详,法律文书送达困难,办案人员四赴龙岗、宝安两区,经多方查询,及时送达了民事裁定书。 同时,办案人员在执行中把强制执行和安置补偿分开,最终使被拆迁户与建设局、开发商达成了双方满意的补偿协议,被拆迁户自动履行拆迁义务。 执行该案的法官认为,强制拆除房屋属于法院的强制执行范围,而安置补偿问题则属于开发商和被拆迁户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应将房屋补偿从拆除房屋的行为中剥离出来,让补偿问题由开发商和被拆迁户双方协商。正确区分两者的法律界限,这是执结此类案件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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