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因骨折住院雇主付医疗费八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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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9:2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张影、刘显仁实习生李源通讯员洪甘棠)昨日上午,因股骨骨折而住院治疗了10多天的江西籍保姆童某终于出院了,陪同童某出院的雇主李老师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后悔不已:就是因为当初没有办理该保姆的意外伤害保险,结果付出了8000多元医疗费用的昂贵代价。 7月23日,47岁的中年妇女童某经广州市鹊桥家政服务中心介绍,到居住在三元里的李老师家做保姆。在签订用工合同时,鹊桥家政服务中心负责人按照以往做法,向雇主提出为雇员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建议,但李老师以在家中做家务不会出现什么安全意外为由,没有为童某购买此保险。岂料,童某10多天后就在雇主家中不慎滑倒在地,后被送到了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经诊断为股骨骨折,需住院治疗。仅10多天的治疗就花去了10000多元的医疗费,经雇主、雇员及家政服务中心协商,雇主付80%,雇员家属负担20%。 据广东省家政学会理事梁菁华昨日介绍,现在广州家政行业已经逐步走上规范的道路,广州部分保险公司为家政服务行业度身订做了一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雇主与雇员一次性出资174元,一年内如雇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后,最多可获得30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补贴赔付。但事实上接受这一提议的雇主少之又少,以鹊桥家政公司为例便不足2%。梁菁华为此建议,雇主最佳是付保险费的三分之二,雇员付三分之一,即雇主和雇员每月出资10元和5元。不然如雇员在做保姆期间出现人身意外伤害,雇主很可能就要“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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