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报复 闹市强扒老妇衣裤 恶女领刑1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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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9:37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8月25日,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对居委会主任王某状告居民易晓云犯侮辱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当众强行剥光他人衣裤的被告人易晓云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今年6月18日上午10时许,易晓云开设的麻将馆被派出所清查,易怀疑是被居委会干部举报。当日上午,易晓云找到居委会主任王某(女,54岁),一通谩骂后,易尾随王某来到闹市区,趁王不备,先后两次强行将王的上衣掀起,并将王的内、外裤拉脱到脚背。当时正值下班高峰,100多人围观了易晓云的侮辱行为。法院认为,易晓云的行为已经构成侮辱罪。她在法庭上关于自己有精神病的辩称无证据支持,不予采信。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易晓云因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法庭宣判后,易晓云竟当庭对法官及原告进行谩骂,并拒绝在法律文书上签字。宣判结束后,易晓云被收监。 (唐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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