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交易” 男方判刑又赔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13:51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8月26日电台湾消息:台湾一位郭姓女子因炒股失利,负债累累,为了还债,便和黄姓男子订下“做爱契约”,卖身抵债,结果被丈夫发现告到法院。黄姓男子因妨害家庭罪,先是被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昨天又被法院民事庭判处赔偿郭女前夫80万元。至此,黄某为了4次桃色性交易,不但付出280万元的代价、还被判刑5个月。 郭女因投资股市失利负债,在黄某的要求下,签下“做爱契约”,契约中载明同意充当黄某“小老婆”,每个星期履行夫妻义务1次;每失约1次,补偿2次;失约2次补偿3次。黄则给付郭女200万元还债。 没料到,“契约”才“生效”4次,便被郭女的丈夫查觉,并提出妨害家庭控告,同时办理离婚;黄妻也控告郭女妨碍家庭,要求赔偿,法官判郭女赔偿50万元。黄、郭二人所涉妨害家庭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及4个月。 但黄某不甘心,以“毁约”为由,向郭女要求赔偿150万元。结果,法院以契约违背善良风俗为由,判决黄某败诉。郭女前夫也不甘戴“绿帽”,提起妨害家庭案件附带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要求黄姓男子赔偿300万元,获判80万元。 在这起“桃色交易”案件当中,两位“主角”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女主角”除了婚姻破裂,要赔50万元给黄妻外,还被判刑4个月;“男主角”更是大输家,他只为了4次“痛快”,不但付出280万元,还被判刑5个月。而对于两位主角的配偶来说,郭女前夫获赔80万元,但赔掉太太。黄妻虽仅获赔50万元,但保住了家庭。(刘韬)来源:人民网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