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县推行“一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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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09:3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本报8月26日讯(记者范彬)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花垣、龙山、永顺、凤凰、保靖、古丈、泸溪、桑植、通道、沅陵、桂东、汝城、安化、新化、隆回、邵阳、城步、新田、江华、平江等2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具体办法是将学生普遍承担的杂费和部分代收费作为“一费制”的内容,开学时由学校一次性向学生收取,除计算机维护费、寄宿费、搭餐费和借读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一费制”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农村小学96元,农村初中156元。计算机维护费、寄宿费、搭餐费和借读费由学生及其家长自愿选择,按其它地区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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