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在5年内全面化解村级债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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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13:04 人民网 | |
人民网武汉8月27日电记者在昨日举行的武汉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会上获悉,该市决定,到2007年必须全面完成村级债务化解任务。湖北省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训秋斩钉截铁地说:“村级债务有相当部分是向农民借贷的,欠农民的钱必须坚决偿还。” 据湖北日报消息,截至2002年底,武汉市各区村级债务总额达到6.42亿元,村平31.76万元。这些债务主要由借款代农户垫交税费、盲目借款投资兴办企业、举债兴办公益事业、非生产性开支和债务利息等构成。仅2002年度全市村级新增债务9280万元,每个村平均增加债务4.59万元,增幅达18%。 武汉市委认为,村级债务已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导致农村干群关系紧张,阻碍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成为农民负担反弹的严重隐患。武汉市委决定设立市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具体组织化解工作,同时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今年底以前为清查核实、摸清债权债务、办好试点摸索经验阶段;2004年到2007年,为落实政策、常年化债阶段。 化债过程将采取清收债权还债、盘活资产还债、核销划转降债、结对抵冲销债、削减高息减债、配套改革节支还债等措施进行。 为杜绝新增债务,该市规定,从8月26日起,村集体或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借款垫缴国家税款和其它款项。今后区对乡、乡对村不得层层下达完成国家农业税费指标,也不得以“奖励”、“回扣”等方法鼓励垫款上交,杜绝层层抵扣、截留村级资金、村里举债维持正常运转等错误做法。在农村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乡镇代管制度。(龙贡翟杰)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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