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精神病人毒杀子女 未予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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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21:24 人民网 | |
人民网银川8月27日电宁南固原市西吉县新营乡36岁的村民王某因精神失常将自己的一对子女毒杀,因此而被西吉县公安局作为犯罪立案侦查并两次向检察机关提出起诉意见,但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此案时,发现王某的家族及其个人曾有精神病史。经过检查机关工作人员2个多月翻山越岭调查,并做病情鉴定,8月25日,检察机关因司法鉴定王某实施毒杀子女行为时精神不能控制且不具有辨别能力而被释放,这是固原首例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因司法鉴定而宣告终结的案件。 2002年5月,王某从外地回来后胡言乱语,且对妻子动辄打骂,其妻不堪忍受于同年7月离家出走。同年9月4日下午4时许,王某因怀疑孩子并非自己亲生,将鼠药与奶粉掺合溶解后,给4岁的女儿东东(化名)和才出生9个月的儿子浩浩(化名)服下,致使两个孩子中毒身亡。案发后,西吉县公安局迅速侦破此案,于2003年2月14日经由西吉县人民检察院报送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因王某可能患有精神病将该案退回西吉县公安机关,要求对王某的精神状态补充侦查。西吉县公安局认为王某精神正常,于3月31日重新报送审查起诉。4月,一场关于王某精神是否正常的审查工作在西吉县新营乡各山峁展开。经过2个多月艰辛的调查,固原市检察院公诉处掌握了一系列资料:王某祖辈中有两名成员发疯病死他乡;王某的弟弟1993年无故上吊自杀;王某上小学时,在课堂上总是突然站起或打“报告”,平时与小朋友打架,总是不顾“死活”,捞着什么器具就用什么器具,上中学的第一天他在校园发病抽搐,此后再没上学;王某2000年头部被人打伤后昏迷约半小时,平时走路也碰碰撞撞……7月24日,经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鉴定,王某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起实施杀人行为时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无责任能力,遂于8月25日将其释放。(金兰周志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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