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儿提高说谎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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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0:41 青年时讯 | |
新婚姻登记条例的人性化是一眼就能看到的。 例如今后结婚无须单位开证明,这也解脱了单位的尴尬角色。过去单位的证明也许有两个作用:一是证明要结婚的人是我们单位的;二是证明要结婚的人处于无配偶状态。但是单位开的证明其实有违背婚姻法的嫌疑。要结婚的人先打报告给单位领导,领导批示就是件极其尴尬的事。批“同意”或者“不同意”,都有违背婚姻法的嫌疑,因为婚姻法从来没有规定结婚须有单位领导同意。而且从理论上讲,申请结婚者未必非得征得父母双亲的同意。单位领导凭什么有权批同意或者不同意?后来有学了一点儿婚姻法的领导率先聪明了一把,在下属的结婚报告上只批“知道了”,如朱笔御批。于是既不担违背婚姻法之嫌疑,又为下属办了结婚必需之手续。有人结婚愿意闹得地球人都知道;有人就愿意小范围知晓。有人离第四次婚,结第五次婚,不愿意跟玉婆伊丽莎白·泰勒似地,当新闻炒,当然可以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 现在的单位,人员流动很大。大点儿的单位领导连人都认不全,怎么证明员工的婚姻状况?而且同事之间尊重隐私,同事好几年也未必知道对面的那位有没有老婆。现在再让单位开证明,基本上闭着眼睛瞎开的可能性就很大了。现在不仅员工和单位没有过去那种准人身依附关系,而且单位也不是长命百岁。单位没准刚闭着眼睛开了证明,就倒闭了。那谁承担开证明的责任?所有结婚这种私人的事情,自己出具户口、身份证等有效法律证明就行了。 但是我有些担心,要结婚的人怎么证明自己是无配偶状态?因为身份证上不表明婚姻状况,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如果不是赶上人口普查,多少年也不改。就是凭单位证明娶媳妇的时候,有人还二奶三奶的偷着养呢,实行了自己给自己证明,谁保证说的是真话? 关键是我国目前的说谎成本太低,所以有人才敢什么瞎话都说。有俗话说:吹牛不上税。因为不上税,所以吹牛的人肆无忌惮。吹牛也是说谎。成本低利润高的事,何乐而不为?有人建议,结婚者应该在婚姻登记机关宣誓。我看作用未必大。多少人在法庭上都敢胡说八道,还怕婚姻登记机关的几个阿姨大妈? 防招只有提高说谎的成本。新加坡为什么没有人随地吐痰?就是随地吐痰的成本太高,吐痰一口,成本合人民币4000多块,还不如吐自己衣服兜里划算呢,谁还随地吐?我以为要重建社会诚信,十分必要提高不诚信的成本。怎么提高说谎成本?提高到什么幅度有效?恭请专家学者好好研究。眼前的事,是防止歹人拍着胸脯宣誓自己无配偶,其实新娶回家的媳妇已经排行老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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