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碰撞:取消公车治理“车轮腐败”?(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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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1:47 人民网 | |||||||||
新闻点击: 这次江阴市镇级机关单位的公车改革,涉及到20个乡镇1700余名工作人员。公车取消后,公务人员用车采取货币化补贴方式,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的工作量,每年给予2400元至3万元不等的交通费补贴…… 进入网友热评 评说链接: (陈家兴) 遗憾,江阴市的改革了无新意。不就是几年前热闹时喊过的那一套么?不让大小官员乘公车了,改为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的工作量,每年给予2400元至3万不等的交通费补贴。从表面上看,这样做每年可以节约1000万元左右。然而,当年公车改革不了了之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交通费没少拿,公车却照坐。改来改去,除了每年要多支出一笔不菲的交通费补贴外,其他什么也没变(即使公车拍卖了,日后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回归啊)。 然而,公车改革的再一次被祭起,意义仍然十分深远。它凸显了政府公共事务活动经费支出制度上的危机。虽然没有明确的数字,但从车轮子上的巨大支出就可以感知,整个政府公共事务活动需要多大的财政支出来支撑它的运行。现行的政府公务员工资是比较低,然而,从其各种职务消费以及福利等来看,总算起来再平摊到每人每月上去,与现行工资水平相比,那将是一个天文数字。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天文数字,投入下去,产出的效益却比较低。也就是说,这种消费有很大一部分没用在正事上。如公款大吃大喝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高薪养廉”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 (刘以宾) 公车改革似乎与群众监督无关,充其量只能看成是政府的一种自我约束或道德自觉。也就是说,公车是取消还是继续保留,是今年改革还是明年或更晚的时候改革,改革后官员是发1万元还是3万元的交通补贴费,与百姓都没有直接关系,起码缺少一种制度上、决策程序上的内在联系。公车改革纵然好处甚多,但是,如果某地方的群众一致认为他们那儿也应该改而政府却坚持不改,群众肯定也没辙。 其实,建立在“村民自治”理念基础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法律保障之上的村务公开制度和村官民主选举制度,早已给乡镇政府财政开支监督、干部行为监督和其他监督提供了绝好的“样本”。既然村民能有效地监督村官包括财务开支在内的一切行为,更大范围的群众就完全有能力监督乡镇政府包括财政开支在内的各种行为。既然“村民自治”奉行的是谁真正为村民谋利益就拥护谁、选举谁的原则,那么,某些根本不为群众办正事、办好事的乡镇干部,无疑也应该受到群众的诘问甚至罢免。 (周士君) 公车改革成功与否,既要算经济效益账,还要算社会效益账。江阴镇级公车改革后,在单纯的经济开支上是节约了1000万元,但这却是以浪费严重的公车耗费现状作为基数对比后得来的。就是说,假若把时下公车耗费的水分悉数挤出来之后再对比,公车改革节约的可能就不止1000万元了。而如今,可能多节约的那部分资金,已通过公车改革方案变成“补贴”落入了干部们个人的腰包。如此算账就会发现,江阴的公车改革,即便是单纯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成分。 再从社会效益的角度分析,给领导干部巨额补贴的办法也未必合理。由于干部可自行支配车补,监督机构无权过问,这笔钱的实际支出情况就成了监督的盲区。 这就产生了另外的问题:被估算为相同补贴档次的干部,因为其工作态度、勤政业绩的不同,其实际耗用补贴的数额也不同,也就势必造成从补贴中的受益程度不同。这就有可能使愈加勤政的干部得到的实际车补“实惠”愈少,愈发懒惰的干部实际得到或节余的车补“实惠”反而愈多。因而,采用给干部发放巨额车补的办法,实际上是在用表面上的合理掩盖事实上的不合理,而一些地方采取将所有公车由另外独立核算的机构实行统管,通过严格杜绝公车私用的漏洞来降低公车运输成本的做法,倒显得更加可行些。 编辑留言: 历时14天的江苏省江阴市镇级机关公车拍卖落下帷幔。你认为此次取消公车的意义何在?公车应该改革?什么才是医治“公车腐败”的良方?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请将感言写入留言板,或将评论稿件寄至观点频道信箱。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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