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中晚籼稻收购保护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6:45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宋海峰报道:记者日前从省有关部门获悉,我省今年中晚籼稻收购保护价格已出台:除上饶、抚州、赣州三个粮食购销市场化试点市外,其他各地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今年对中晚籼稻继续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其收购价格维持去年水平不变,即统一为51元/50公斤,并仍以三等稻谷为计价标准,等级差价为2元/50公斤。 为保护农民利益,省政府要求,除三个试点市外,各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批准入市的其他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我省确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坚决做到不限收、不拒收、不停收。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要随行就市收购农民余粮,不得以执行保护价为借口压价收购,损害农民利益。要严格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粮食,增加验质定等的透明度,实行优质优价,不得压级压价收购。同时,对试点区与非试点区的毗邻县(市、区)中晚稻收购价格,按各自行政区域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非试点区要做好与试点区和毗邻省的价格衔接工作,促进有序流通。 面对粮食购销市场化步伐加快的新形势,各级价格和粮食部门将进一步健全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加强对省内试点区与非试点区粮食市场价格和邻省、沿海省份粮食价格动态的监测,实行重大事态报告制度,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适时发布粮食成本、供求和价格信息,帮助农民和粮食企业把握市场形势,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促进我省粮食供求总量和结构平衡,增加农民种粮收入。各级政府和价格管理部门将加强对粮食收购价格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低价收购农民余粮转手倒卖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套取保护价差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 (江西日报)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