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工资成考核老板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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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6:51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8月27日讯(记者 陈峰)省政府近日公布了我省200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记者今天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以2002年全省全部企业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10608元)为基数,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货币工资增长)为10%,上线为16%,下线为4%。工资指导线的执行时间为2003年一个日历年度。 根据省政府要求,各类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自主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有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依照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水平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一般、支付能力较差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下线区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可按实际工资零增长的水平安排工资增长。增加的工资,经审核可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各类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均不得低于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各级政府要将职工工资增长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企业经营者的重要依据,企业年度职工工资不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也不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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