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不可乱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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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6:52 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7日通过了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七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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