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市长才能搬动垃圾箱?(直奔主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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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7:1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广东 徐林生 沈阳铁路第五小学学校教师和家长为了移走门前垃圾箱,向有关部门反映十年还是无济于事。后得到市长批示,垃圾箱才被移走。(见8月26日《沈阳今报》) 群众反映十年未果,领导批示一朝解决,这种“主旋律”新闻时有所闻。笔者每每读到此类新闻,犹如鱼骨在喉,不吐不快。诚然,市长能在百忙之中对该校一位小学生来信反映的问题作出批示,充分体现了市领导对小学生的无比关心。但问题在于,为何移走学校门口垃圾箱这类小问题,要劳驾市长亲自作批示才能解决呢? 这种解决问题的戏剧性过程,至少反映出有关管理部门存在两方面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失职,二是漠视民意。垃圾箱放在学校门口,常常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蚊蝇乱飞,而且放置超过十年,负有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人员,这么长时间不可能发现不了,之所以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完全是习惯性思维使然,是明显的失职行为。而学校教师、家长十年来不断反映,有关部门都不把群众意见当回事,无动于衷,这是对民意的严重漠视。否则,移走一个学校门口的垃圾箱,不可能拖了十年且要市长亲自批示才得以解决。 时下有句“时髦”的话———“群众利益无小事”,此话说起来轻松,闻起来动听,但要真正落到实处,有关“同志”仍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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