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行政许可法获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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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9:46 沈阳晚报 | |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周效政赵磊倪四义)为期5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闭幕,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27日签署第七号主席令,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予以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行政许可法》共8章83条,旨在推动中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行政许可法》获得通过后强调,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7日的会议还批准了3个国际条约和协定,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以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本次会议还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三部法律草案,并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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