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竟如此狡辩—— 卖自己也犯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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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0:19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一女子卖淫被捉,红花岗区忠庄派出所对其处罚时,她居然称“卖”自己的“东西”不犯法。卖淫女此番无知言行,让民警哭笑不得。 据民警介绍,陈某32岁,长期从事卖淫活动。近日在红花岗区一工地,她以20元嫖资与一男子进行嫖宿(嫖客赖账未付),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民警准备对陈某进行收容教育时,她提出嫖客赖账未付钱,不应该被处罚;同时,声称是“卖”自己的“东西”不犯法。目前,陈某已被警方收容教育。 (陈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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