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旧事重提:集美学村又名“永久和平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3:0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徐雁宁)集美学村即将迎来90周年大庆,一段和集美学村有关的鲜为人知的史实被提了出来。 集美区政协常委、集美大学副教授李友华建议,恢复集美学村“永久和平村”的提法,并在集美学村旁立一个“永久和平村”纪念碑。 他说,1923年,正值国内军阀混战时期,集美学校屡受炮火。这一年的9月3日,集美学校中学部侨生李文华、李凤阁乘帆船赴厦门,行至大石湖,遭闽军臧致平部枪击,两天后,李文华死于医院。李文华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公愤。根据陈嘉庚函示,时任集美学校校长的叶渊倡议学校划为“永久和平学村”,并派代表分别呈文报告当时的中央政府及南北军政当局。孙中山大帅大本营于1923年10月20日批准在案,内政部下发第36号文,电令闽粤两省省长及统兵长官对集美学校“特别保护”。电文指出:“该校创设有年,规模宏大……应请贵省长转致两省统兵长官,对于该校务宜特别保护,倘有战事,幸勿扰及该校,俾免辍废,则莘莘学子,永享和平之利矣!” 李友华说,集美学村与“永久和平村”实际上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关系,但后者更具历史和文化内涵,二者不可偏废。 他提议说,在集美学村旁立一“永久和平村”碑,可以警示后人。并可成为陈嘉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组成部分。他说,集美已有集美学村标志,再增设“永久和平村”很有必要。 他认为,同集路南端西侧的杂乱建筑已经被拆除,这里以前是广告牌的天下,将和平纪念碑建在这里是上佳选择。他建议,在纪念碑的下方或者背面刻上36号电文及。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