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过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后受理首例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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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4:2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8日电深圳市22日由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我国第一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仅4天后,深圳市红十字会就受理了第一例自愿捐献人体器官的申请,这位申请人是一位湖北籍小伙子,他自愿捐献的器官是:眼角膜。 据南方日报报道,从深圳市红十字会了解,这位捐献者郑清波,23岁,湖北省大冶人。湖北华中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刚刚来到深圳两个月。几天前他看到深圳市有关人体器官捐献移植通过立法的新闻报道,想了很多,也萌发了自愿捐献人体器官申请的想法。前天上午10点多钟,他专门来到负责受理人体器官捐献申请的深圳市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会赵丽珍秘书长详细咨询了有关情况后,郑重填写了捐献自愿及相关资料,成为深圳通过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后受理的第一例个人无偿捐献申请。 据了解,到目前,深圳市已有30多万市民成为无偿献血者,捐血者超过50万人次;有32位市民无偿捐献了眼角膜,为全国50位角膜病患者带来了光明;有18位市民无偿捐献了造血干细胞,为北京、上海、广州、广西以及深圳的白血病患者创造了挽救生命的宝贵机会;还有6位市民去世后捐献了遗体,提供给医学教学和医学研究。 赵丽珍认为,正是深圳人这种敢于突破陈旧观念、乐于助人与奉献的精神品格,才有今天这部对于生命来说意义重大、非同寻常的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诞生。(吕冰冰袁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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