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红头文件”请百姓把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6:05 锦州晚报 | |
本报讯(张宝全记者郭平)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政府拟出台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记者昨天从市法制办公室了解到,《锦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草案)》已经形成,今天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我市首次就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城市房屋拆迁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据市法制办负责人介绍,即日将在《锦州日报》上全文公布《草案》内容,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草案》公布之日起15日内,可以将对《草案》的不同意见寄信或者传真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锦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具体地址是:锦州市解放路四段1号,邮政编码121000;Email:sffzb@163.com;传真:3161006。有关部门将根据这些意见进一步修改《草案》,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政府“红头文件”出台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文件制定的质量,增强可操作性。 记者还了解到,拟出台的《办法》对拆迁管理、拆迁补偿与安置和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其中有这样的内容: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办法;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给予货币补偿;新盖动迁楼必须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居住在违章房屋内的“三无户”,凭区以上民政部门证件由拆迁人负责安置住房。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