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 行政过错投诉有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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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06:4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据新华社郑州8月28日电(记者梁鹏) 郑州市26日公布了该市关于对行政人员行政过错追究责任的新办法,这是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外,河南省第一个关于对行政人员行政过错细化责任追究的地方性规定。同时,郑州市即将成立专门的机构———“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专门负责行政过错的投诉和督查,做到对于行政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的行政过错责任,投诉有门、追究有规,通过这种办法优化郑州市的政务环境,保证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