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尽性义务 丈夫怒告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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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07:3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重庆8月29日电妻子未尽性义务,丈夫认为自己的同居权遭侵犯,因此要求离婚。昨日下午,重庆垫江县的吴强(应当事人要求用化名)打来电话称,自己已向垫江县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在此前记者看到的吴强的起诉状中,吴起诉的理由只有一项:“妻子没有尽性义务,侵犯了同居权。”吴为此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100元。 吴强在解放碑泰兴电脑城一楼从事电脑配置工作。他称,自己今年30岁,妻子29岁,与妻子结婚5年。诉状称,从2000年暑假开学后到现在,妻子对吴慢慢疏远了,总是不冷不热,由于两地分居,吴见到妻子总有冲动,但妻子却总是找出各种理由拒绝,有时干脆分床睡。 吴称,起初他以为是妻子得了病才会拒绝尽自己的性义务,但看过医生后却证实妻子根本没病。吴又认为妻子可能是有了外遇,但明察暗访后,又否定了这一假设。 据诉状称,吴曾多次找妻子谈心,营造气氛让妻子开心,可都无济于事。妻子仍旧我行我素,在没有原因的情况下,不尽性义务。 吴称,就这样三年过去了,自己与妻子的性行为还不到10次,更不用说生小孩了。而三年来的这种生活也让他受够了,他决定开始新的生活,提出离婚。 当记者欲问吴强及其妻的联系方式时,吴却拒绝提供,称这是隐私,他找记者的目的不在于曝光,而在于让人们改变自己的旧思想,勇于争取自己的同居权(包括性权利、性义务等)。 下午5时许,吴妻主动联系记者称,自己也不知什么原因不想过夫妻生活,但那是夫妻之间的事,与外人无关。在电话里,她对丈夫的离婚原因破口大骂,她认为丈夫是个好色之徒。 重庆晨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