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推广清洁能源减少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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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9:08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近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瓮安县通过禁烧烟煤,关闭火电厂、焦场,引进外资燃气公司等措施,逐步建成我省第一个城市气化率达90%的县城,该县空气质量常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为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瓮安县从1997年7月规定,所有饮食服务行业禁烧燃煤,一律烧液化炉、电炉和气化炉,小型锅炉改烧无烟煤和焦煤,城区居民禁烧烟煤和禁燃放烟花爆竹,并从财政中抽出100万元补助居民;依法关闭和停止污染危害严重的县火电厂6000千瓦机组,组织搬迁了城区内污染严重的文峰焦煤场和兴农化工厂球磨车间。1999年引进外资企业深安燃气公司,实施管道液化气工程,当年投产并使用,用户达5000户;环保部门先后引进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脱硫除尘技术对县招待所、植物油厂、天池宾馆、毛坡水泥厂的锅炉进行全面改造和治理;1998年以来,全县建成沼气池7738口,实现了农村的节能增效减污;制定《瓮安县城区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各类型煤生产厂点的监督检查,严把项目建设关,从源头抓起,改善县城空气质量。 经过六年科学治理,到今年6月,全县城市气化率达90%,逐步取代分散的20多家小型燃煤锅炉,最大限度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2003年春季空气质量检测表明,瓮安县县城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农村地区空气质量普遍为一、二级,首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总悬浮物颗粒大大低于国家标准,在废水噪声方面也通过综合治理逐步恢复到国家一、二类标准。 作者:罗开林 梁隽 肖菡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