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民族立场与不同政见的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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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9:11 南方都市报 |
视点 再评“香港议员刘慧卿公然鼓吹‘台独’事件” 几天来,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由于“语出惊人”而一跃成为华人媒体口诛笔伐的“人物”。此时的刘慧卿,在选民心目中,已经不算是一个政治人物,而是一个颠覆了民族立场的问题人物。刘慧卿今日处境,皆因“莅临”台湾、作“台湾独立坚定支持者”状的“举措”所致,具体情节已是闹得沸沸扬扬众所周知,笔者在此不必细述。 任何一个政治或想做政治人物的“人物”,为了引起公众的注目,发表与众不同的政见实属未可厚非的政治路数。然而,这里面一般并不包括民族立场的轻易改变,否则就犯了数典忘祖的政治大忌。连日来,从内地《南方都市报》到香港《大公报》,华人媒体提起此人,“公然”、“竟然”乃至“汉奸”、“败类”等感叹贬义之词不绝于耳,是可谓引起同胞反感的明证。 当然,就像与刘慧卿同行的香港议员涂谨申为此所作的辩解一样,将“台湾独立”也划为“政见不同”的范畴。而“政见不同”用于此处只可暂时遮一遮政治露怯之羞,却绝对难以自圆“不同政见”之说。“不同政见”在各个国家有多种含义,但抛弃了民族大义的“不同政见”,恐怕在任何国家的国民眼里,还配不配叫“不同政见”都是个问题。因为祖国与政府是两个不同概念,你可以对政府提出不同意见,但如果你连“同室同宗”与“外室外宗”的转换也不以为然甚至大力讴歌起屠杀祖先的刽子手们来,那么你就丧失了受到内外尊重的基本理由。正如李登辉虽然曾为“总统”但却遭大多炎黄子孙不屑,一个绝对的理由是——他的“哈日”情结是那么深重。以致“会见日本客人”,兴奋得忘了母语,大讲起对方的语言来,活脱脱一个“政治追星族”,哪里还有中国人的半点尊严! 现代社会,对待任何一个想做政治人物的“人物”,大多不会带有天然的偏见与丑化,“不同政见”者最终会得到尊重还是唾弃自会由公众对他们的言行判定所决定。而若是他们的言行超出了“民族立场”与“不同政见”的界限,那么他们的言行就不光是“自己的事情”。因为在民族立场上发生重大动摇的“政治人物”,已经涉及危害祖国。 刘慧卿如果一贯是以“语不惊人誓不休”来吸引选民眼球的,那么她的这一次“惊人之举”,不仅会招致“打错了算盘”的鄙夷,而且有“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政治前程”之虞。倘刘慧卿日后流落香港街头,遥望海峡两岸人民已抱作一团,定会悔之晚矣,徒呼何必当初! 程万军(北京 记者)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