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民电话为何百扰百中?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9:2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刘显仁)“那些促销电话不断骚扰市民,甚至坑蒙拐骗地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我再也看不过眼了”。昨日,30岁的赣籍老业务员黄先生向记者报料时连连叹气叫“报应”。原来他来穗近10年一直从事电话促销业务,“骚扰别人的缺德事也干过不少”,哪知前不久他太太生下孩子后却遭到推销奶粉婴儿车等“同行”们用电话大肆骚扰,“月子都坐得不安生”。愤怨交加、哭笑不得的黄先生特意致电本报“自爆黑幕”。据黄先生介绍,促销电话出笼共有三个步骤。 1套取目标消费者资料 黄先生说,业务员进行电话营销的第一关就是获取目标消费者的联系方式,于是为了有针对性地获取更多消费者的信息,“有的业务员甚至不择手段”。他以自己熟悉的装修业为例,“那些将要入伙的新楼盘几乎每天都有不少闲人在转悠,基本上都是推销装修和家具的业务员”。对于尚未入伙的楼盘,就从售楼小姐和先生入手,“售楼人员给资料我付酬金,一栋楼的客户资料100块钱左右”。 他估计他太太的个人信息是医院的护士卖给了业务员。他说,部分医院妇产科的护士售卖产妇的私人资料已是公开的秘密。 2频繁致电游说购买 有了目标消费者的联络方式,下一步当然就是打电话去游说对方购买自己的产品。黄先生说,业务员们会根据手头掌握的资料,根据不同的对象决定打电话的时机,但如果有对方的手机,又怕被人抢生意,“那就不管什么时段,抓紧时间打了。” 他说,业务员通常都是采取广撒网深盯梢的办法,“到手的资料是每个人打一遍”,“然后再选择一两个重点突破对象,一天两个电话过去,打到他不厌其烦只得购买”。 3转让无用个人信息 黄先生告诉记者,事实上,业务员花钱买来的这些个人资料有很多并不能为他们带来经济利益:“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对我们的推销电话不感兴趣,有的甚至十分反感,就是他们真的需要这些产品,也不肯从我们这里订货”。于是,一些业务员便会转卖这些对自己来说没什么用处的客户信息资料。业务员们常常会将这些信息同时卖给几个人或与他们交换另一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而这几个人在发现这些客户根本不可能购买自己的产品后,再以同样的方法转卖给另一帮同行———既发泄了对这些人的不满,又谋取了经济利益。这样就使许多不幸被泄露私人信息的市民陷入一个恶性循环:越是不想购买电话业务员的产品,来向他推销产品的电话就会越多。 律师观点 广东大公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泄露市民个人资料的经营单位及业务员不正当地使用市民的私人信息用于牟利,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只要证据充分,市民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受到陌生促销电话骚扰的市民来说,在追究对自己私人信息泄露者的责任的同时,还可以追究打电话者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