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不得对已购公房上市交易设置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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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0:07 沈阳晚报 |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齐中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原公房出售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对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设置限制条件。 国务院日前发出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清理影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性障碍,鼓励居民换购住房。各地可以适当降低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土地收益缴纳标准;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时,原产权单位原则上不再参与所得收益分配。另外,各地还要依法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