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教唆大人 “偷了钱咱俩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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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2:5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 (刘丽英朱灿明)近日,被告人谢东阳因犯盗窃罪被漳州芗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他是被未满14周岁的郑某“拖下水”的。 郑某发现某制药分厂老板办公室内有值钱的东西,便对在某厂打工的江西人谢东阳说:我们上二楼偷东西,我上去偷,你帮着扶梯子和望风,偷得钱大家平分,偷得物品归我。 起初谢还不敢参与,但在郑某的不断鼓动下还是答应了。 5月12日晚,郑找来一把竹梯,由谢东阳在下面扶着梯子,郑某顺梯爬进窗户,从房间内盗得东芝手提电脑一部。为了给谢一点好处,郑又顺手将一个小计算器拿走。得手后,郑某将电脑占为己有,计算器留给谢。 此后,尽管郑某不断唆使,但谢再也不愿帮偷了。郑某只好又单独作案了两次,最后一次他刚爬入窗户时,因梯子打滑摔了下来,被保安发现抓获。郑供出了谢。 因郑某不够刑事责任年龄而被免于刑事追究,后被释放。而谢东阳虽行为较轻,也没得到值钱的物品,却已构成盗窃共犯,6月23日,芗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批准逮捕。 【厦门晚报声明】海峡新闻网刊载厦门晚报文章已经过授权。自2002年1月1日起,其他商业网站(新闻媒体网站除外)未经厦门晚报授权,不得转载海峡新闻网上刊载的厦门晚报文章。欢迎新闻媒体网站在平等合作和注明新闻来源的基础上转载厦门晚报的新闻,其他商业网站如有合作意向请与海峡新闻网联系。联系电话:0592-2989078 厦门晚报简介 广告报价 订报服务 联系我们 地址:厦门市深田路46号(361003)网站联系电话:(0592)2989078厦门日报社Copycenter(C)2000—2003.Chi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