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旧衣堆里买了件警服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5:26 人民网 |
人民网福州9月1日电在福州打工的江西人小翁从旧衣服堆里买来一件绿色衬衫,回家一看吓了一大跳。昨日他拨进本报新闻热线,“我买来的旧衣服是件警服,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昨日下午,小翁把警服交给记者,这件警服的衣扣上有五角星的标志,衣袖上挂着一个臂章,臂章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的字样以及“SIFA”、红五星、麦穗、长城等标志。 小翁说,他在福州湖前的一家工地打工,前几天工地来了个中年男子,拎着几麻袋的旧衣服兜售,价格很便宜。正好天气炎热,他想买件衬衫干活时穿,于是挑了件绿色的衬衫,回家才发现是件警服,他想可能穿上可能不合适,又怕落在坏人手上,就想交给本报,帮忙处理。 随后,记者把这件警服送到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是旧式的劳教和监狱民警的警服,2000年换装后,已经被淘汰了。“但不管是旧式警服还是新式警服,这样处理警服,都是很不严肃的,并违反了有关规定。”他说,根据2000年的公安部令,民警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变造或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给非民警人员,司法部门也参照公安部令作了相关规定。 这位负责人还说,由于这件警服只有臂章,没法查到是哪位干警的。否则,将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他提醒广大市民,干警在执法时,不仅要着装,而且必须出示警官证等。市民可要求出示警官证,并记下干警佩戴在胸前的警号。一个警号对应一个干警,一查就知道真假。(李进林丹)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