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学术剽窃怎说是“逼”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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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1:32 人民网 |
读了《人民网》8月29日发表的一文(以下简称《河》文),颇感网友陆高峰先生对导致学术剽窃行为的“病因”未找准,因而全文的主要观点(学术腐败是论文崇拜“逼”出来的)似乎也难于站得住脚。因而,笔者觉得这一点有提出来与陆先生商榷之必要。 且不说“论文崇拜”这个词有杜撰生造之嫌,因为如今我们所处的社会,或许还没有尊重知识到对论文著作“崇拜”之境地,怎能说不择手段的学术剽窃者倒成了“论文崇拜”的“牺牲品”?学术剽窃这一下作勾当,分明是个别欺世盗名、学品低下之人私欲膨胀的可耻行径,又怎能说是因了“论文崇拜”而“逼”出来的呢?!照此逻辑说来,成克杰、胡长清之流的贪贿行径,岂不也都是社会对金钱崇拜而“逼”出来的,这些腐败分子倒成了社会某种(如对金钱、权力、美色等)“崇拜”的十足的“牺牲品和受害者”么?!你看重某种东西么,你崇拜某种东西么?对不起,我就有千万条理由假造、剽窃甚至明偷暗抢。难道这也是一种能大行其道的逻辑?陆先生不是在为腐化堕落者张目、找托词罢! 笔者实在搞不懂,“我们在很多方面把论文作为‘成果’的重要性提高到了盲目的程度”,《河》文的这一论点究竟能找到多少支撑的依据。据笔者观察,如今之社会似乎并未对论文著作“盲目”崇拜到陆先生所想象的程度。是的,评职称要论文,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等等等等也要论文。若这也叫“盲目”崇拜,那好了!不凭这些“硬杠子”,自然只能回到像过去一样去耍“软功夫”——拼嘴巴子劲,或者凭跑功、争功和庸俗“关系学”了!况且,就算有的部门和单位看重论文真的“过头”了一点,我想在确定一个人的真才实学时,有一点“硬杠子”(剽窃造假的毕竟是少数)总比凭印象凭关系,由某个领导或“权威”说了算要公正公平得多。何况,这更不能成为一些人因此而不择手段抄袭剽窃的理由。 一个学人应该具备的最最起码的学品人品,难道会因为看重论文而理应变得一文不值?难怪近年抓出的一些贪官辩护说:因为在如今的社会,金钱太重要了,逼得我不得不为捞钱而打一些主意。好一个“逼”字,将其贪欲嘴脸开脱洗刷得好干净好干净!看来,这一点《河》文作者恐怕根本就没有想得到。正因了善良的陆先生错把“逼”字当病因,故其开出的那点药方也必难对“症”—— 《河》文认为,学术剽窃是“论文崇拜”这一客观因素“逼”出来的。因而,《河》文进而提示人们:“翻开资料库里那一本本,一摞摞,汗牛充栋的‘学术刊物’,恐怕其中绝大多数的文章除了作者本人会看,还有那些为了抄抄摘摘的人会看,绝不会再有人从其他用途出发去光顾了”,“的确,现在的不少‘论文’不仅对社会毫无价值,而且还是一种人力物力和对读者精力的极大浪费”。好了,这段话的以偏概全和绝对化之逻辑语病,在此姑且存而不论,原来陆先生认为的“论文崇拜”,已到了“绝不会再有人……去光顾”的地步。够了!不是有人剽窃论文么?那就今后干脆既不要论文,当然也不用再办刊办报和出书,既免得有人剽窃,也免得造成“人力物力和对读者精力的极大浪费”。 是的,一个荒蛮的社会,也许是很少甚或没有腐败尤其是学术腐败的。杜绝学术腐败就从追求“荒蛮”开始!——顺着《河》文的思维逻辑,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然而,若果如此,则同仁们所追求着的学习型社会,只怕就离我泱泱中华民族会更加遥远了! (作者系益阳市社科联专职副主席,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