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要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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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5:0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近年来,社会力量办学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以蚌埠市的民办树人中学为例,这个学校于1995年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建立,最初的三年,学校管理、教学运作良好,学生升学率较高,名气蜚声蚌埠。后因学校扩建,以高于2分的月息,大肆向社会和学生家长非法集资达6000余万元,导致债台高筑。该校校长涉嫌非法集资已被立案审查,学校解体,学生被迫疏散,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产生了不安定因素,给社会力量办学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使原本招生困难的民办学校“雪上加霜”,处境更为艰难。 走到这个地步,固然有其自身管理方面的原因,也反映出民办学校发展中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诸如,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重视程度不够,扶持太少,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基本上是任其“自生自灭”;民办学校贷款难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财务管理监督不力且漏洞较多;民办学校在招生和教师职称评定上没有给予“国民待遇”等等。 为此,建议政府强化对民办教育的监督管理,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加强民办学校审批管理,在民办学校的审批过程中,一定要综合考虑生源、师资力量和办学资质,切忌盲目审批;二是要帮助民办学校解决发展资金不足和贷款难的问题;三是应对民办教育机构的投资、收费进行规范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严禁用减收学费、高额利息为幌子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非法融资;四是要帮助学校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杜绝出资人“个人说了算”;五是对学校教学活动进行监督,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六是加大对民办教育的宣传力度,在招生和教师的职称评定上,民办教育要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以此来优化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提高民办学校的生源质量,促进民办教育向健康方向发展。 陈锡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