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营造的公益林将获合理补偿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5:5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1日电(记者李泽兵、任会斌)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目前个体承包、联户承包的非公有制林业,今后将按国家标准划分出生态公益林,并根据造林成本,通过赎买等多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合理补偿。同时从生态补偿基金中划出一块,作为他们管护、经营树林的经费。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