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同志”10万元 男子被判6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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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6: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贾东海通讯员木鸟)黄某得知朋友是同性恋后,便以要公开为由多次敲诈勒索,数额高达15万元。日前,他被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江西来苏打工的黄某认识了一位姓张的朋友。去年7月的一个偶然机会,黄某无意中听到张某是同性恋,就开始有心留意起来,并目睹了张某的同性恋活动。黄某知道了朋友张某的隐私后,就开始琢磨怎样利用“同性恋事件”发一笔横财。于是,他先后多次写信、打电话给张某,扬言要张贴“大字报”并向张某单位发播,要挟张某给46000元的“保密费”。张某害怕被黄某揭露出此事,就按照黄某的要求拿出了46000元。黄某敲诈得手后,很快就将敲诈来的钱挥霍一空。今年2月份,黄某再次找到张某,开口就要10万元。张某觉得自己好比是恶鬼缠身,没有了宁日,况且又根本拿不出10万元,就向警方报了案。黄某很快落入了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