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路小学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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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8:04 半岛都市报 |
本报9月1日讯(记者王林 刘建) 8月31日,本报报道了李沧书院路小学乱收“赞助费”一事后,引起李沧教体局高度重视,他们立即对书院路小学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书院路小学在接收转学借读生时,确有违规问题:一是违规收取“赞助费”;二是违反教体局学籍管理规定,没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调查情况,李沧教体局要求该校立即整改,纠正错误行为;严查学校在学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严格转学制度;彻底查清该校乱收费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该校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李沧教体局还召开校长会,通报此事,要求学校依法办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