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也可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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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0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王湘)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为配合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首次作出了不休长假加班发证的决定,因此,负责婚姻登记的各级民政部门将取消“十一”休假,照常为办喜事的新人服务。 据了解,为了不让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因为“十一”长假出现执行空当,国家民政部要求负责婚姻登记的各级机构照常上班,广东省民政厅已接到有关文件并在逐级下发中。 按目前的婚姻登记情况看,广州市婚姻登记的人数还没有因为即将实施的新条例的影响而有所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