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代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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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0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许俏文实习生李源通讯员王依红) 昨天是开学的第一天,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广州市将于秋季开学后9月1日至15日对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据了解,这次收费检查主要是检查“一费制”落实的情况,其中包括是否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是否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制度;有否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的学生课本以外的书籍、报刊和资料;义务教育阶段捐资助学情况;是否落实收费管理工作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等。 此外,有关部门还对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后学校统一收取的代收费项目和自愿选择的其他收费项目作出了明确规定,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要列入教育收费公示内容: 统一收取的代收费项目 军训生活费:按《关于我市大中学生军训期间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三防”演练费、学农社会实践费:所需教育经费由教育部门负责。学生参加活动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和交通费,可按实际支出向学生收取,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市教育局审核,市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校服费:市直属学校的校服收费,由市教育局审核,市物价局审批;农村中小学不得强制学生统一着装,其他中小学的校服收费,由当地教育局审核,物价局审批。 体检费:不分中学、小学,统一按每生每学期6元收取。 自愿选择的其他代收费项目 城镇小学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设有专门床位的收费标准为2.5元/生、天,在课室午休的收费标准为1元/生、天。小学低年级(1~4年级)学生在完成下午教学课程后至下午6时30分前,需要学校托管的收费标准为1元/生、天。农村小学不收取午休管理及课后托管费。 补课(补习)费: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在正常教学时间以外的晚上或节假日自愿参加补课(补习)的,可按不高于2元/课时、生收取补课(补习)费,费用用于老师加班补贴及学校水电费开支等。 订报刊费:如学生需要,学校可代订购报刊、杂志,费用按实收取,不得赢利。 学生饮用奶费:200ml规格每盒1.30元;250ml规格每盒1.50元。 校外活动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住宿费:一般宿舍50元/生、月,公寓式宿舍70元/生、月。 搭食费:学生在校饭堂搭食,可按实收取伙食费。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收取搭食管理费、饭卡工本费。 教育部日前开通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010-66096145,66096146。广东省举报电话为(020)37628009、376289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