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称,决不能因司法不公损害投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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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11:0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九月一日电(记者于晶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一日下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称,中外当事人必须被公平对待、平等保护,决不能因司法不公损害投资环境。 北京高院将于即日起陆续推出五十项便民举措,必须平等保护各类当事人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 该院称,本地当事人及外地当事人、中国当事人及外国当事人在法律适用上都要被公平对待及平等保护。同时,北京市各级法院亦须公正、高效裁判和执行案件,决不能因司法不公损害投资环境及中国法制形象。 有关司法人士指,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国际交流的进一步增多,北京地区的涉外案件已呈上升趋势,而此类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审判无疑将关乎外商投资及外企进驻,进而对北京投资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北京市高法出台此举正逢其时。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稍前时候亦曾表示,法院须进一步规范涉外案件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及国际贸易行政案件,从而为中国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提供更好的司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