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省“高速”收费按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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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15:05 锦州晚报 |
沈阳消息随着我省高速公路与北京、四平等地实现联网收费,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势在必行。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经省政府批准,从9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将按照国家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目前我国不同省市有着不同的车型分类标准。同一条京沈高速路,北京段把车型分为四类,河北和天津段分为七类,我省则分为五类。分类标准的不统一,使收费标准也很难统一。这次国家统一规定的新的车型分类将改为A、B、C、D、E五种,收费标准也随之有所更改。其中,7座及7座以下的客车和载重2吨以下的货车为A型车;8到19座的客车和载重2到5吨的货车为B型车;20至39座的客车和载重5至10吨的货车为C型车;40座以上的客车和载重10到15吨的货车为D型车;载重15吨以上的货车为E型车。据了解,从9月1日起,试运行跨省联网收费的京沈高速公路将全面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如下: 车型分类 收费标准(元/公里) A 0.35; B 0.60; C 1.00; D 1.30; E 1.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