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3年前1.9元的降温费今天还适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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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15:15 人民网 |
人民网南昌9月2日电今年入夏以来,35°C-41°C的高温天气在江西省大部分地区持续了45天,记者在采访防暑降温安全生产时意外发现,江西省仍在沿用13年前制定的每人每天最高1.9元、最低0.6元的补贴标准,有的单位甚至连这样的补贴标准也没有落实,一些工人在高温下坚持上班,工作条件十分恶劣。 一些建筑企业对在高温下坚持上班的工人缺乏起码的劳保措施。南昌市总工会日前对市内的一些建筑工地进行走访发现,大部分建筑工地没有采取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措施。南昌市总工会干部王明达说,一些建筑工地的工人连白开水都喝不上,只能喝工地上的自来水。 而在上饶、南昌等地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规定,只要气温达到40°C,职工就自动休假;有的单位则组织员工到省内外著名风景区避暑消夏;更有甚者,南昌市一些金融单位以每人每天100元不等的标准向职工大肆发放上班津贴,防暑降温费变了味。 那么防暑降温费有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呢?记者费尽周折找到了答案。1990年,当时的江西省劳动厅制订政策,要求企业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人按工种,分别以每人每天0.95元-1.9元的标准安排防暑降温费;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则确定了每人每天0.6元的标准,补贴时间为每年的7、8、9三个月,三个月补贴最高为174.8元,最低是55.2元。据江西省劳动部门介绍,截至目前,这个补贴标准仍在沿用。 13年前的防暑降温补贴,今天还够标准吗?江西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从1990年到2002年,江西省城镇居民消费品的价格在12年间上涨了219.4%;江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从1990年的1729元,上涨到2002年的9262元,12年间上涨了5.35倍。每人三个月防暑降温的最高补贴也由占1990年年平均工资的10.1%,下降到占2002年年平均工资的1.89%。 随着物价上涨和工资水平的变动,13年前制订的补贴标准明显不合时宜,亟待调整。据气象部门介绍,目前全球天气逐渐变暖,南方城市夏季高温时段也呈现出逐年延长趋势。夏季在高温下工作劳动强度越来越大,业内人士呼吁,过时的防暑降温补贴标准也该改改了!对一些单位违反规定,把防暑降温费当成福利发放,借机组织旅游等不正之风,主管部门也应在完善补贴标准的同时,予以整治。(李兴文)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