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声音是公众保持理性的前提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3:23 中国青年报 |
柳长盛 沈阳黑帮头目刘涌死刑改死缓,一时舆论大哗,甚至激起普遍的民愤。这些舆论的矛头直指作出改判的辽宁高院。在指责和愤怒的声音中,也不乏理性的声音,比如要求辽宁高院更进一步披露信息等等。但是,综观舆论,几乎呈一边倒之势。 读这些评论,起初我有痛快淋漓之感。不过读多了,我就对一边倒的舆论多了一分怀疑、一层忧虑。 难道辽宁高院的改判没有一点可取之处吗?至少,他们作出这个决定还是比较慎重的,征求了专家的意见。而且,判决书中还有这么一句话:“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虽然没有肯定存在刑讯逼供,但正是这一点,给了改判一个充足的理由———如果不能否定存在刑讯逼供,那么这个案子就有程序上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口供不能作为呈堂证供,法官也不能凭着这些口供把人给判了。那么,从这个角度,刘涌改判不正体现了程序正义吗?如果一个普通人(而不是民愤极大的黑社会老大)犯了罪,一审判了死刑,终审时发现有刑讯逼供问题,法院的改判还会激起这么多的愤怒吗?美国的辛普森案其实对这件事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我在这里并不是要为辽宁高院辩护,他们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包括信息的披露,显然不能令包括我在内的多数人满意。我所要强调的是,舆论一边倒或者说舆论一致是危险的。 舆论一边倒首先可能扼杀理性的反对声音。当某种舆论成为主流甚至呈一边倒时,反对的声音不是被淹没,就是被扼杀。甚至,反对的声音还没有发出,就被吓得吞了回去。 这个时候,谁要是发出不同声音为辽宁高院辩护,肯定是需要勇气的。这种声音一出现,肯定会受到围剿。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说刘涌案改判是为了保障人权,结果在各个论坛上受到猛烈攻击。但是,很显然我们需要这种不同的声音,这是我们保持理性的前提。舆论一致会扼杀人的思想,更进一步会对社会带来危害,这已有前车之鉴。 有时候,舆论集中了太多的民愤,舆论一边倒又反过来刺激民愤。当这种舆论积聚到一定程度,就具有很强的杀伤力。类似河南张金柱案的教训就是一个证明。出现不同的声音给膨胀的民愤降降温,绝对是件好事。 记得在“9.11”事件发生后仅三天,美国参众两院迅速通过战争法案,授权总统打击恐怖活动。就在这一片愤怒的呼声中,众议员芭芭拉·利投下了惟一的反对票。她说,“我们中间必须有人站出来说,让我们暂歇一步,让我们屏息一刻想一想,我们今天的行动究竟意味着什么……”她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反而受到尊敬。我们为什么不在愤怒和谴责之前,也先深深地吸口气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