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假路桥费发票报销两年骗取公司近十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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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9:3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佛山讯 (记者李钢通讯员区惠妍)日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马军职务侵占一案进行了宣判。马军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马军尽管有一份好工作,却没有很好地珍惜,相反还用假的路桥费发票骗取公司的钱,数额惊人。他最终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马军是佛山一鞋业有限公司的司机。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使用自己的钱买路桥费,相应地公司给予其报销路桥费的工作待遇,他便将此工作便利作为生财之道。2000年1月至2002年8月,他多次向他人购买虚假的路桥费发票,拿到单位冒充自己驾车所花费的路桥费用报销。不到两年的时间,就骗取公司差旅费共95125元,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其中,用虚假的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定额发票虚报路费56490元,用虚假的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定额发票虚报路费5200元,用虚假的广州东南西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定额发票虚报路费32405元,用虚假的广州北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定额发票虚报路费103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军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使用虚假发票报销的方法,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