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股民向披露虚假信息的烟台一索赔律师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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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0:25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9月2日,来自贵阳市云岩区的股民赵洪彬先生告诉记者:他因为相信烟台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购买了该公司的ST东方股票,结果血本无回,亏了10多万。他已和其他几名股民联名委托驰远律师事务所准备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索赔。 驰远律师事务所的杨正元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报8月29日刊登了《贵州股民跨省索赔25万》一文以后,许多股民找到他们咨询,目前已有22名股民办理了委托手续,涉案金额达100万余元。 杨律师告诉记者:烟台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行为,3名负责人已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该公司存在披露虚假信息行为已从法律上得到确认,股民若起诉要求赔偿,胜诉应该没问题,只存在赔多赔少的问题。 杨律师说,通过前期该公司披露的半年公报显示,ST东方股票每股盈利在0.12元,近期公司还在北京等地进行了大量投资,这表明该公司具有赔偿能力,从这种意义上讲股民越早起诉,得到赔偿的可能性就越大。 据悉,日前,来自河北、上海等地的ST东方股票的股民的代理律师聚集在河北保定,召开研讨会,会议制定了一个共同的诉讼方案,已提交给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8月底为止,全国已有3200多名股民向青岛市中院起诉,涉案金额达1.5亿。 (何先武) |